在陸群出庭作證後,唐慧找到陸群遞上了一份材料,並與其探討周蘭蘭“自殺”一事。
  本報記者 劉星攝
  今天,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周蘭蘭訴南方周末記者柴會群、南方周末報社、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廣東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名譽權侵權一案。
  該案緣於《南方周末》2013年8月1日刊發的由記者柴會群撰寫的《賣淫店老闆“假立功”真相》(以下簡稱《“假立功”真相》),該文系《南方周末》刊發的唐慧勞教專題報道中的一篇,主要聚焦於曾經收容並強迫唐慧之女樂樂賣淫的“柳情緣休閑中心”老闆秦星在看守所時的一次“救人立功”事件。
  據稱,2007年6月12日,秦星在被關押於看守所期間,與另一名在押人員汪婷發現一個叫周蘭蘭的同監室在押人員上吊自殺,並將其救下。看守所曾因此為秦星出具相關證明,請求辦案單位對秦星從寬處理。但很快有媒體披露,周蘭蘭否認自己曾在看守所自殺並被救下,因此被稱為“假立功”事件。
  《南方周末》首次在《“假立功”真相》一文中披露關於此案的更多情況,包括事發當天看守所的監控錄像,湖南省政法委就此事做調查時,除去周蘭蘭之外的所有人均證實監控錄像屬實,被救的人為周蘭蘭以及永州公安一直否認“假立功”一事。文章還指出,微博名為“御史在途”——曾在微博上批評永州市公安製造“假立功”的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在看到相關材料後,也轉變態度認為周蘭蘭自殺一事確實存在,並無所謂“假立功”一事。
  《南方周末》披露唐慧案中存在國家機關因受唐慧上訪帶來的巨大維穩壓力而可能存在司法不公的情況,這在當時曾引發廣泛關註。
  《“假立功”真相》一文,也引用陸群的說法,稱成立調查組調查“假立功”一事的湖南省政法委之所以沒有公佈調查結論,原因之一可能是壓力太大,“公開了調查結果,周蘭蘭就是作偽證,就得抓。抓唐慧已經鬧成這樣,再抓一個怎麼得了?”
  在今天的庭審中,法庭當庭播放了據稱2007年6月12日周蘭蘭“自殺被救”的監控錄像。錄像中可以看到,一個被字幕標示為“周蘭蘭”的女性扶牆走出監室,走入廁所,10多分鐘後,被字幕標示為“汪婷、秦星”的兩名女性帶頭奔向廁所,從中抬出一個人來。
  周蘭蘭在法庭上承認,自己就是視頻中的周蘭蘭,但她強調,這並非事發當天的視頻。周蘭蘭回憶稱,她在當年五月左右曾經有過腳疼,這應該是自己腳痛時上廁所跌倒,而後被人扶出的視頻。
  但此前,周蘭蘭曾向包括柴會群在內的多名記者表示,自己並非視頻中被抬出的人。周蘭蘭在法庭上解釋稱,這是因為自己之前看到的視頻並不清晰。
  周蘭蘭的代理律師吳佈達認為,《南方周末》的文章存在多處失實及偏頗之處,在稿件中沒有呈現陸群與永州公安材料中自相矛盾之處,也未呈現周蘭蘭對自己前後矛盾說法的解釋。吳佈達還向法庭提交了數份同監室人的證言,稱並未看到周蘭蘭自殺。吳佈達同時指出,之前證明有救人一事的多份證言存在雷同現象。
  柴會群的代理人則認為,《“假立功”真相》一文並未直接對周蘭蘭是否自殺作出定論,只是呈現各方說法,且各方說法均有來源,不存在失實,是正常的輿論監督報道。
  柴會群的代理人指出,柴的文章中一直有提到周蘭蘭否認自己自殺,此外記者是獨立的主體,而非採訪對象的傳聲筒,應該呈現各方說法,而不是無選擇地將採訪內容全部刊登。
  當天,陸群和唐慧也都來到了庭審現場,陸群以證人身份出庭證實《南方周末》對其採訪內容引用無誤。陸群表示,自己確信周蘭蘭是自殺被救無疑。在陸群做完證後,唐慧找到陸群並遞上了一份媒體關於自己案件未能公開的報道,陸群表示會關註。
  庭審一直持續到了近晚上8時。在法庭辯論階段,周蘭蘭表示,考慮到柴會群的報道是職務行為,放棄對柴會群的起訴。柴會群則在最終陳述時表示,自己沒有侵權,“如果這是侵權,那麼說出真相就是侵權”。
  本案並未當庭宣判,唐慧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如果周蘭蘭敗訴,她會考慮起訴《南方周末》。
  本報廣州6月10日電  (原標題:周蘭蘭訴《南方周末》名譽侵權案開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o05aofab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