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海口12月8日電 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胡娜 秦晴 記者今日從海南高院獲悉,經過5個小時耐心細緻的工作,海南高院民二庭近日正在審理的標的額近6000萬元的華彩公司與張某華間的兩宗股權轉讓糾紛案件被成功調解。與此同時,雙方之間履行期限尚未屆滿的其他諸多事宜,也一併達成和解,交織多年的股權轉讓糾紛得以一攬子解決。當晚20時左右,雙方當事人當場簽訂了調解協議,並握手言和,合影留念。
  華彩公司與張某華因履行雙方間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而發生糾紛,履約過程中,雙方均不同程度存在違約,矛盾一度尖銳。此前雙方因協議是否應繼續履行已打過一場“官司”,其後,張某華訴請華彩公司支付尚欠股權轉讓款1933萬元及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華彩公司亦另案訴請張某華承擔2000多萬元的違約金。海口中院對兩案作出判決後,華彩公司均不服,上訴至高院。
  海南高院民二庭受理該案,合議庭法官們通過庭審及庭後調解,從法理上分析《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及雙方在本案中的證據優劣,並從判決可能衍生的矛盾及風險著手,讓雙方當事人明瞭最好的辦法是協商解決糾紛。
  承辦法官郭龍濱一次又一次耐心地做當事人工作,雙方雖然同意調解,但終因所涉支付股權轉讓款項400萬元的差距以及尚未涉訟的後續問題難以解決,而使調解一度擱淺。
  海南高院副院長張家慧在聽取郭龍濱的彙報後,高度重視,一方面指導合議庭核實有關案件事實,扎實裁判依據,另一方面要求合議庭多與當事人溝通,瞭解雙方達不成調解協議的癥結所在,以便有的放矢,對症下藥。
  準備工作就緒後,張家慧副院長、民二庭庭長吳素瓊及合議庭法官們召集雙方當事人於11月26日下午3時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雙方均堅持己見不願作任何讓步,調解工作多次陷入僵局。
  張家慧副院長遂交叉採取背靠背和麵對面的調解方式,向雙方當事人分析證據、事實及預期的裁判結果和各自可能面臨的訴訟風險,並指出除本兩案外,雙方就股權轉讓事宜還有諸多後續事宜,如果判決結案,今後雙方就有關後續事宜如協商不成,還得再次通過訴訟途徑尋求解決,不但會牽涉雙方大量的精力,還會花費雙方大量的財力,並使股權所涉項目的開發受到極大影響。
  經過5小時不厭其煩的做思想工作,雙方終於明白了利弊,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華彩公司向張某華支付尚欠股權轉讓款1533萬元,雙方不再相互追究違約責任。
  調解過程中,法官還促使雙方就其他事宜一併達成了和解,雙方另約定,在一定條件下由華彩公司以以後建成的1800多平米房子抵償張某華1460萬元股權轉讓款;張某華尚持有目標公司0.75%的股權轉讓給華彩公司;華彩公司在日後建成游艇泊位後,有償提供一個給張某華使用,雙方明確了各自履行義務的時限。
  法官的耐心調解,使得華彩公司與張某華因股權轉讓而存在多年的糾紛得以一攬子解決,雙方當事人都非常滿意。調解協議簽署後,雙方當事人不僅握手合影,而且還堅決要求與共同參與調解的法官一併合影留念。
  雙方當事人還高度贊揚張家慧副院長的司法能力、調解藝術和細緻敬業的工作態度,並對省高院民事審判法官們不就案辦案,一心為當事人解決問題的工作方法予以高度評價。簽收了調解書後,雙方當事人都表示,會嚴格按照調解協議所約定的期限履行各自的義務。案件划上了圓滿的句號。  (原標題:海南高院調處兩起股權轉讓關聯糾紛 涉案金額近6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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